任谁在猝不及防下,裤脚忽然被一扑出来的不明生物扯住裤腿,也会被吓得魂飞魄散,大吃一惊下尖叫出声的。
张良华也是这样,当他左脚在被往外扯去时,发出的尖叫声相当刺耳:“啊!”
向外扯他裤脚的力量很大,拖的他身子半转先后,向后倾倒时后脑重重砸在了白铁门上,发出咚的一声大响。
接着,就是刺啦一声裂帛声,张良华左腿猛地感受到了黑夜的温度:他那条裤腿,被那股子猛地外扯的力量,给撕开,直接撕到了大腿间,好像旗袍那样。
这还不算,那个不知道啥玩意的黑影,更是拽着他的裤脚先后猛拖,愣是把他给硬生生的顺着门板拖到在地上。
魂飞魄散,都无法形容张良华当前的感受了,只知道惊恐的嘶声尖叫。
再特么英俊的帅哥,猝不及防下遇到这种情况,也会变得狼狈不堪,没被吓昏过去,就已经证明他的神经还算坚强了。
至于能让苍蝇打滑摔断大胯的发型会乱,手里捧着的玫瑰花儿会被扔出去,帅哥形象尽毁,也就很正常了。
毛驴这才觉得顺眼了那么一丁点。
一丁点的意思,就是不完全的意思。
要想让毛驴看着张良华完全顺眼,怎么着也得把他的两根裤腿都撕成旗袍,再让他被鬼追赶那样双手抱住脑袋狼狈鼠窜,才行。
当毛驴又张嘴去咬张良华的右脚裤腿时,张副总总算看出这是一条狗了。
一般来说,人对未知生物是害怕的,那么既然张良华看出突袭他的是条狗后,恐惧自然得大大减少,继而腾起鬼神都无法安抚的怒气,抬脚就踹了过去,厉声大喝:“滚,滚开!”
到底是身高超过一米包,一言不发地快步走进了客厅内。
劳拉没有跟着进去:张良华除非脑子秀逗了,才会在这时候对宋总有啥不健康的想法。
她走到石桌前坐在陆宁前,低头伸手在示好她的毛驴脑袋上摸了摸,问道:“这次在外面做什么了?”
对于劳拉,陆宁内心里还是把她当朋友的,笑了下说:“也没做啥,就是瞎忙活。”
其实劳拉比很多人都知道陆宁这段时间在外面做什么了,还那样问只是出于习惯,所以也没觉得他这样回答有啥不对,跟着笑了下:“回来了,还要出去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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