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四更,感谢舵主“握住吹过的风”万赏支持!】
“喂,我刘波,你谁呀?”电话接通后,刘波装糊涂的问道。
手机那边,李丽听到刘波这话,不由心所述公司代理的,这个很容易看懂,也没什么可争议的。
而这方面所产生的收益,同样按照刘波这小说所签的a级合约来进行——作者与网站对半分。这对半分的,是指网站将小说此类版权卖出去之后的收益对半分。
从这方面来讲,无疑不如作者直接和那些出版商签约赚得多。
但作者也不是真的很亏,毕竟网站提供了小说表的平台,又在宣传方面出了很多,最后还算是中间人,综合起来拿走一半的收益也不算过分。
然后就是刘波所关心的影视剧、游戏改编权了。
这方面合同中并没有直接说明,只是说根据华国著作权保护法第多少条至多少条,将该部分权利交给网站代理,以帮助作者获得更好的推广机会和更多的利益。
毫无疑问,这其中的各种权益问题是值得商榷的。
要是一般人,肯定得各种查资料,还不一定弄得懂。但刘波因为有律师“刘波”的部分记忆,而且很巧的是,那部分记忆正好涉及到影视剧商业操作方面。
所以,刘波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其中的道道。
按照合约中的要求,这本小说的影视剧、游戏改编权网站和作者都有权利出售,卖出所得也是按照合约中的对半分。然而这个对半分大有讲究——网站卖给别人时,是可以附加其他合作条款的,从而让网站获得更多的利益,而刘波只能分到版权改编费的一部分。
而若是刘波自己卖给别人,不附加各种条款,价钱可能就高出很多,对半分后他得到的也更多。但是,刘波要卖改编权必须得经过网站同意,也就是又绕回网站身上。
因此,最重要的一点来了——网站和作者相比,谁更有可能卖出这些改编权呢?
当然是网站了。
所以,在这件事中作者很容易吃亏。
网站过分吗?奸诈吗?
可以这么说,但却无法过多指责什么,因为资本的运作就是这样无情。网站也要养人,要展,要得利,不多搂些钱他们开网站做什么?做慈善啊?
不气愤,也理解,但刘波却并不准备在这件事上认宰。
因为,他现在有能力去反抗!
“既然青燕集团的人想到联系我,肯定也想到联系启点网站那边吧?看来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,必须得尽快功才行啊。”
嘀咕了一句,刘波从兜里拿出了一叠卡牌。
《仙逆》版权之争绝不是小事,刘波准备战力全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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